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0年03月30日 文章点击数:19703 【打印】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和达州市税务局通知等精神,为高效、便捷、有序完成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请各位教职员工自行从下载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具体清缴操作指南见附件1、清缴标准判定见附件2、清缴事项公告见附件3),截至日期是6月30日。此次的个税汇算需要教职员工如实申报各种收入来源,汇算情况也会纳入个人征信,请大家予以高度重视。
如有疑问请咨询吴霞老师:18228641080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3.30
附件一:清缴操作指南
附件二:清缴标准判定
附件三:清缴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