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各单位设立兼职财务秘书的通知
作者:计财处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4月17日 文章点击数:3742 【打印】
关于在各单位设立兼职财务秘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的各类资金总量正逐渐增大,为落实财务制度,方便各部门了解财务知识,办理报销业务,为推行网上报销做好准备,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学校拟在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建立兼职财务秘书队伍,负责向本部门师生解释财务制度,传达相关财务通知,初审报销票据,到计财处办理各单位除个人科研项目以外的业务等。要求各单位在4月21日前选拔1名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的老师作为本部门兼职财务秘书,并将名单报送计财处。学校将对兼职财务秘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一般情况下计财处不受理各单位非财务秘书提交的财务报销材料。为落实责任,体现按劳取酬,各单位在绩效分配时应给予兼职财务秘书一定的报酬,年终经考核优秀的兼职财务秘书由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