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计财处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0月26日 文章点击数:4310 【打印】
各位同学:
我处在处理助学贷款事项时,发现以下助学贷款款项没有显示确切的贷款人信息或是信息不全,导致助学贷款无法与学费进行相应的匹配,请有助学贷款的同学核对以下信息,是否属于本人,尽快到计财处进行处理:
没有个人信息:
开户行:成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龙王分理处 金额:5100.00元
开户行:成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龙王分理处 金额:4900.00元
注:认领时,请回贷款银行开具决算业务凭证或者类似的转账证明(具体询问银行客户经理)
针对以上情况,请同学们到计财处2001办公室办理。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