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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3月26日 文章点击数:17970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
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文理办〔2015〕1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报销管理,节约公务开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并享受公务机票优惠政策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同意,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票的购买及支付方式: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使用公务卡购票,应当提前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进行用户注册(网站地址:www.gpticket.org)。
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报销机票时应同时提供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价格截图,用以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否则不予报销。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事先报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三、公务机票的报销:
(一)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的,凭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码的机票和登机牌作为报销凭证;
(二)使用公务卡刷卡购票的,凭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码的机票、刷卡小票和登机牌作为报销凭证;
(三)采用转账方式购买公务机票的,可先按相关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后凭机票和登机牌进行报销;
(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的,应同时提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五)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应同时提供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
(六)如遇特殊情况发生退票手续费,凭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四川文理学院
2015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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