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 2023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相关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年终前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库(2023)24号)最新要求,我校年终关账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7点,届时计财处将停止接收各类报销单据。
1.因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需一定时间清理及结转各类账务,计划财务处将暂停业务办理,时间起始为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17:00,届时不再接受报销、借款、开票业务,请各单位并告知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办理事宜。后勤、基建等业务另行安排。
2.财政支付一体化系统同时关闭指标申请、停止支付,请相关项目管理单位注意时间,加快执行,同时通知相关建设单位,若错过该时段,项目支付只能在次年4月之后。
3.2024年开账时间将视上级部门决算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将2024年预算额度预拨付部分,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学校年度预算后正式下达全年额度。
二、工作要求
(一)抓紧收入预算执行应收尽收
我校网上缴费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7点关闭,请各学院做好欠费学生的费用催收工作;各相关部门及时核实已到账款,并确认相关收入,督促收款类合同履行,做好相关经费催收工作。
(二)及时办理借款核销还款手续
按照要求,当年借款需在当年结清,不得延期或跨年借款。借款情况表已于11月份下发各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暂付款和借款清理、催报工作,务必通知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并于关账日之前完清核销借款或还款手续。无故不按时归还的个人借款,计财处将按《四川文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川文理(2021)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核实账务做好对账工作
请各单位(经费项目)负责人自行或安排专人及时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本单位(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尤其注意有无下错项目账问题。若有问题,请及时到计财处更正。
(四)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
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固定资产清理、核对、计提折旧等相关事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做好材料盘存及出库工作
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和校医院等单位及时对物资、材料及药品库存进行盘存,并将盘存结果在关账日前书面报告计财处会计核算科对帐。对已经出库的各种物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于关账日前交计财处会计核算科进行帐务处理。
(六)加快预算规范有效执行完清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被原渠道收回。经费负责人可通过财务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各项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加快资金执行。
根据上级财政要求,除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外,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年末一律不可结转。校内预算项目,原则上年底一律清零。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18日